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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口袋罪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对于口袋罪的定义是什么?一个罪名,就能够容纳许多种犯罪行为,“口袋罪”是一个很形象的称谓。当年,“口袋罪”固然为司法者处理一些法律界限不清、罪行性质复杂的案件提供了方便的法律工具,但也带来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侵犯公民权利的危险性。因长途贩运赚取差价或是男女关系不检点而被诉之刑事法庭,这种场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屡见不鲜。当时一条刑法规范,一个罪名,就能够成为容纳许多种犯罪行为的“口袋”。在1979年的刑法不到200个条文中,共规定有130多种罪名,其中投机倒把罪、流氓罪、玩忽职守罪,因立法笼统,内容宽泛,而被誉为“三大口袋罪”。三大口袋罪的治理:2008年1月,随着国务院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清理,投机倒把这个曾左右中国人经济观念与行为方式,带有计划经济时代深深烙印的词汇已彻底成为字典里的历史名词。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把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定为流氓罪的随意性很大,而刑罚幅度过宽也容易造成量刑时畸轻畸重的弊病,这一名副其实的“口袋罪”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因此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玩忽职守犯罪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渎职犯罪。1979年刑法典仅在第187条运用“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样一个极富弹性的描述界定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使得玩忽职守罪内涵不明确、外延不确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经常把一些属于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者故意放弃职责的行为,也依照或比照《刑法》第187条玩忽职守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使玩忽职守罪成为一个“大口袋”。为解决玩忽职守犯罪构成的这一重大立法技术缺陷,1997年刑法在系统总结十多年来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中“依照”、“比照”刑法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原来的玩忽职守犯罪分解为滥用职权罪及环境监管失职罪、商检失职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20多种具有特殊构成要件的玩忽职守罪名,使常见多发的玩忽职守犯罪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罪刑系列。通过我们介绍您可以得知,我国对于口袋罪的法律定义为,在处理一些法律界限不清,罪行性质复杂的一些案件,例如投机倒耙、流氓罪、玩忽职守罪等。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会以口袋罪来处理。当然,我国的法规也一直不断地健全,口袋罪中的一些规定,相信在日后的法规中也会逐步的改进的。


·赌博拘留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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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罪怎么办?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罪怎么办? 发现新罪将会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未成年犯非礼罪怎么判刑
      刑法没有非礼罪这一罪名,但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标准根据具体罪名确定。《刑法》第十七...


·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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