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非常重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工程纠纷。和其它合同一样,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也有一些必备条款。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和您分享下。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哪些?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向来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般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经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3)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并已办理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如为招标工程,则应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按时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工期损失或者工程变更应由发包人负责。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即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由哪一方当事人负责提供。

8、拨款和结算。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工程价款和结算的方式和时间。

9、竣工验收。此条款的约定应以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其他有关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但不得低于上述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写?

1、承包方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设计,并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直至赔偿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3)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发包方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包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工程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双方应该认真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包括工程概况、工期、工程款及结算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维修责任、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另外,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也是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有的。

·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
      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在一定时间限制内扣留了工程质保金的现象非常的普遍,一旦质保期过后工程质保金就要如数奉还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之类的事,也需要有一定的退还流程。那么究竟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呢?请听我们细细道来。 一、加固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什...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哪些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不是自动建立的,这也需要在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实中,很多人无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


·平时加班怎么算工资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最长的时间是一年,也就是说要是超过了一年的认定时间,那之后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了。这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利的,那究竟现实中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有的劳动者与单位订立的是书面劳动合同,而有的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上,究竟哪种形式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呢?关于这问题,我们将从法律规定中告诉您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进而解开这个谜团。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


·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我们在过多强调。实践中,有的劳动者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点,在与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会单位的三言两语搞的一直未订劳动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


·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通常公司的员工实行的都是八小时工作制,但实践中,可能受特殊工作情况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而需要采取综合工时制,也就是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那么此时,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综合工时制员工要加班吗 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2、计件工资...


·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
      通常情况下公司都会与员工达成协议,如果员工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他公司工作,那么公司就可以辞退该员工或者员工就要接受其他相应的处罚。但这不是绝对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另一种特殊的工种——双重劳动关系混合用工。一、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