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是所有建设工程的关键。在发包建设工程的一方看来,必须

工程质量是所有建设工程的关键。在发包建设工程的一方看来,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才可以放心发包,所以建设工程行业一直都有保证金的规定。但是保证金的管理和相关概念一直比较混乱,最近住建部出台了专门的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二、预留金额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三、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四、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并在招标、合同文件中明确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五、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缺陷责任期内的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明确规定了预留保证金不能与其他保证方式同时存在,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逾期未返还保证金应支付违约金,并在招标、合同文件中明确,以及第三方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责任承担等。


·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要看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则首先需要申请进行认定。而此时就要把握住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时间才行,我国相关法律在这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的则会造成不予受理的情况出现。那一般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庆节的时候用人单位是需要给本单位员工放假7天的。但在国庆期间,也有可能因为一些意外的情况,而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此时虽然法院允许单位这样做,但同时也规定了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该怎么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应该怎么处理?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应该怎么处理?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于质量加以规范。那么,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 干砌石...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鉴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多少
      现实生活中,新人在试用期内对工作环境或者工作内容不满而辞职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时,有些公司就会以试用期辞职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由借机少发或者不发工资。对此,许多人产生了疑问“试用期有工资吗?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多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有工资吗? 我国《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为多长
      停工留薪期为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正是取得劳动法保护的条件。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讲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都有什么 (一)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挤到纷...


·应该怎样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存在非常广的一种雇佣关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的确立和终止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劳动关系的终止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一系列程序。那么,应该怎样终止劳动关系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怎样终止劳动关系 合法劳动关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