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吗?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听起来就是一项很严重的罪名。在我国,这种罪名又被称为“渎职罪”,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我们通常认为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这项罪名,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那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吗?看了下文,您就知道。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吗?
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渎职罪的一种,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
2、但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本罪,但性质上不属于渎职罪,为方便起见刑法在条文中作统一规定予以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综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是一般情况下是特殊主体,也可能是一般主体。
二、提供国家秘密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有何区别?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信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如果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指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秘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失。情报是指一切可以供给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利用的信息、情况和资料。所谓窃取,是指以盗窃为手段,通常有文件窃密、计算机窃密、照相窃密等。所谓刺探,是指用探听等方式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如向熟悉情况的人探询,利用交际手段、会谈、学术交流等办法探密。所谓收买,是利用金钱等物质利益以换取国家秘密和情报。所谓非法提供,是指掌握国家秘密的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向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体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犯罪,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少数情况下,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3、侵犯的对象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泄露的对象是国家秘密和情报,包括国家的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级别的秘密和除国家秘密以外的一切可被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而危害我国安全的情况、资料、消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所泄露的对象只限于绝密和机密这两个密级的国家秘密,不包括秘密级的国家秘密和其他情报。
4、秘密的去向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要求行为人明知秘密的去向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仅限于泄露给境内人员。
5、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客观方面只要具备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这四种表现形式之一就构成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则只要求有泄露秘密的行为就可以。
6、犯罪成立的后果要求不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不要求出现什么特定结果,只要实施了客观方面要求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则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是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种类、数量,行为人的动机、目的、方法,该行为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诸方面全面分析。
综上所述,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可以是特殊主体。作为我国公民的一分子,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我们国家的秘密不被泄露。同时,也有责任监督政府人员和社会人士。保护我国合法权益和国家秘密不被泄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我国新婚姻法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
怎样构成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
·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夫妻生活中,男方一旦出现婚外情,对女方的身心打击很大,很多时候女方会选择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走诉讼离婚程序。而女方作为原告,在发起诉讼的时候要准备好证据资料,确定能够胜诉。那么,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会将户口迁移至一处,意味着组成一个家庭。而当双方关系破裂时,一方就会将户口迁出,而孩子会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那么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如何迁移呢?到这这个疑问,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
·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是在现在确是屡见不鲜。甚至许多年轻人思想比较开放,在没结婚之前就已经带上孩子了。如果这时候男女双方产生矛盾,以致于到了分手的地步,那么孩子该如何处理呢?由于分手是建立在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前提下产生的,那么就不能用离婚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要是双方...
·重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可能我们认为对方是犯了重婚罪的,但实际上并不是。通常要是到起诉到法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话,需要对相关行为进行认定才行,首先就要知道法律中关于重婚罪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为你实际解答这个问题。
一、重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
(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
二、(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 方抚养,由 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 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就离婚诉讼来看,这其实就是要打离婚官司了,而在具体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事项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少的男女在婚前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实践中,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
1、保护当...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