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刑法》中的一些罪名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此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团体”包括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虽然这些单位通常都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说构成单位犯罪首先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在刑法分则和有关法律具体规定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则不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从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的。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的时期,有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社会生活中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刑法将那些实践中比较突出的、社会危害比较大、罪与非罪的界限较容易划清的单位危害社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3、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在通常情况下,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二、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1、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实际情况。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应注意的是,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的危险总是来的猝不及防,如何在遭遇危险时,保障自我身心安全?这就需要您对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做一下了解。通过了解法律条文,最大程度自我保护,必要时可向身边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并监督自我,引导他人,以防危害大众安全的行为出现。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的规定 拘留是剥夺当事人...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是十分严格的,不同罪责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标准就可以进行量刑,有的情节严重的就会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社会团结稳定,确保您认真受到,但是具体哪些情况是判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想知道就到本文了解吧...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


·关押在看守所是不是有罪
      关押在看守所是不是有罪 一、关押在看守所是不是有罪? 不一定是有罪,主要有以下情形会被关押在看守所: 1、刑事拘留,犯罪被批捕等待审判。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
      在对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定罪的时候,司法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才行,毕竟案件是要靠证据说话的,要是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无法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过,您知道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 (一)犯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的事实 1...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


·强奸犯自首会判多久 强奸罪是否能判缓刑
      现实中,有的人在犯罪之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又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自首。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自首行为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那要是强奸犯自首的话,之后可能会对其判多少年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犯自首会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


·枪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乱象也变得越来越多,有些非法之徒甚至倒卖枪支弹药,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威胁着每个人的安全,所以我国一直对枪支问题进行严控严打,今天,我们就通过法律知识,来了解枪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处罚 《刑法》违反枪支管...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1、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 (1)投毒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 (2)过失投毒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


·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犯罪人员犯的罪行不止一种,有可能会被数罪并罚。但在犯罪人员所犯罪行中,可能会有一些罪行比较严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一些罪行较轻可能会被判处拘役,那在实践中,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