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我们进行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是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工程建设的,矗立的高楼大厦就是建筑工程的心血凝聚。但是,由于很多原因,使得工程质量问题却屡见不鲜,并且工程质量造成的后果可谓是十分严重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规定了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返还?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以上便是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实施,这对于工程质量的改善是十分有必要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这是我国的工程质量保证。除此之外,除了国家和政府制定的管理措施,还需要建筑工程方面来进行制度管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的实现。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我国的工程质量在我国法律法规的严格把关下,越来越有保障。任何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都必须要有专门的单位进行质量检验。对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是需要负责的。对于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在考虑到编制以及成本问题,都会聘请临时工。临时工也成为我国一个屡见不鲜的词汇。那临时工被辞退的权益如何保障呢?其实我们法律早就对此做出了规定,涉及到辞退临时工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依据,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工作的劳动者们应该都加过班,存在着一个法律常识是加班是肯定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费应当怎样进行发放,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当然可供当事人解决的方式也比较多,其中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就是其中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现实中,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为你...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房屋、道路、桥梁、铁路等都可以广泛的包括进入其中,虽然已经借助现代的机械来建造工程,但是人力还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那么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就是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程质量事...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怎么办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怎么办 一、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5条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 (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 (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 (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您答案。 ...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很多劳动者就利用这个规定,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员工拒绝签订合同,公司还要进行赔偿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实施...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人们可以选择保险还有工伤认定去分担一些经济压力。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不是必要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怎么解决?拖欠工资说明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1、可以同单位协商解决。;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3、也可以直接...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后,也是应当签订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您知道在我国劳务派遣的方式有哪些吗?而要是就劳务派遣合同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务派遣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