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肯定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自己的一些权益,一般来说也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因为公司毕竟不是法定代表人一人的,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的“越权”?
所谓法定代表人的“越权”,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而代表公司做出的经营活动。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
(1)代表公司进行民事经营活动,无需公司另行签发授权委托书。
(2)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公司行为,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在行使职权时,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严格在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3)当第三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该民事行为系自始无效。
二、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
(1)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对公司的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规定了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既然法定代表人被法律设计成公司行为的实施者,那么,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民事行为时,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人格即被公司人格所吸收,对外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就是公司越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对于公司而言都应当是有效的。
那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行为都是有效的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可见只有在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实施了越权行为的情况下,代表行为才有效,即应当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因为法定代表人具有自然人人格属性和公司人格属性,但两者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因此存在法定代表人为个人利益而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如果此时一味强调法定代表人对外活动均能代表公司,对公司均有效力,则不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因此,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对公司的效力应当采取两个标准:一是合法标准,即法定代表人对外为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是善意标准,即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为民事行为应当是善意的,即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超越了权限。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应知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或法定代表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则该民事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企业不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对善意相对人的效力
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角度讲,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更重要的是针对善意相对人的效力。根据上述总结的法定代表人的三种越权行为,以下是针对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的越权行为有效。在我国,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权限制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便是章程限制。实践中较常见的做法是由章程规定公司的某些重大事项,如重要财产的处分及受让、缔结重要合同以及金额较大的借贷和担保等,须经董事会一定比例的董事表决通过方能付诸实施。但公司章程只对公司董事等公司内部人员有约束力,公司不得以章程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权的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其次,违反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公司规定等内部规则的越权行为有效。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制定内部管理性的规章制度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限制。公司内部决议或管理规定对代表权的限制,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均有遵守的义务。但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管理规定纯属公司内部文件,因而不能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且由于这种限制的内部性,决定了其并无公示力。因此,法定代表人超越此类内部规章而与善意第三人发生民事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有效。
最后,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越权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如果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公司实施的行为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依法认定为无效。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1)审慎选择法定代表人的合适人选。鉴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易发生侵害公司利益,因此,公司必须首选衡量公司高管人员的具体情况,并对参选人员的代表权安排进行风险预见,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挑选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合适人选。
(2)规范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和撤换机制。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将任命和撤换法定代表人的权力赋予股东,同时应具体载明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撤换条件、任命和撤换的程序等条款,以完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制。
(3)规范法定代表人勤勉忠实义务。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范法定代表人的勤勉忠实义务,这样既有利于法定代表人明确其法定要求,也可以促使其从内心上增强履行职责的谨慎心和责任心。
(4)规范法定代表人权责
A、明确具体的职权内容。公司在章程中应明确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职责,做到有职有权,权责明确,对于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和怠于行使权力的情形也同时写明,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
B、避免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新商事登记制度下,公司章程及其变动情况必须对外公示,而法定代表人属于章程的必备记载条款。因此,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明确记载法定代表人的权责限制条款,这样既能够规范和约束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还可以避免出现任何“善意第三人”而导致企业受损。
(5)法定代表人的监督机制。公司应充分发挥监事会或监事的功能,对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6)规范赔偿机制。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或另行制定严格的法定代表人行为准则,并制定规范的赔偿机制。
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的话,肯定对公司的经营和其他股东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说为了防范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越权的行为,您在选择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并且应该和法定代表人签订一定的合同,来确保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的正常职责之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流程
一、增资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字;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所谓的公司法人注销,说白了就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所谓的公司法人注销,说白了就是将企业注销。因为企业如果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依法注销的话,那么该承担的税务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都必须要依法正常承担,除非企业依法被注销以后,相关的权利义务也就正式的结束了。因此如果企业真的要注销的话,主要的负责人应该提前...
·股东所在公司的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股东被冻结的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必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债务被法院冻结资产,应该是涉及诉讼,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想解除保...
·成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
成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根据中国《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修改后公司章程如何更改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否修改
答案是肯定的。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这个并不一定,要看公司的实际需要,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国家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即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金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等,并记载到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昆山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之外,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待遇。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变化的,那么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一同了解下相关内...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果合同到期的话是需要续签的,但并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会按法律规定办事,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呢。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1、去当地和社...
·广告制作公司加班的费用是多少?
广告制作公司加班的费用是多少?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
·公司发行新股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公司发行新股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就是向投资者筹集新的股本,因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这是因为新股发行是在已有股份发行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前一次未能募足,表明投资者对其缺乏信心,就不应展开新的募...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是否受法律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是否受法律保护?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是不受保护的,独资企业只能有一个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是: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项特征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投资形式是独资即一个人的投资,非自然人的投资和两个以上人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