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怎样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是离婚夫妻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该如何分配吗?这是与离婚夫妻利益密切相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离婚在对房产进行分配时,需要先确定该房产的性质,如果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就不能进行分配了。而关于夫妻共同的房产,实践中存在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当事人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配。要是离婚夫妻就房产分配问题协商不下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
...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买方(下称乙方):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 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一)、甲、乙双方自...
·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
一、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1·首先是复式房屋的楼层层高的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上的包含2.2米的层高楼层是按照所占据面积的全额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高低于2.2米的,将实际的占据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复式房屋的层高要比普通的房屋的层高高出一部分,但是并不足两层层高...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对婚姻的思想转变,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意味着要面对财产分割,房子也是财产的重要一部分,尤其房子是一个人的归属,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受到您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有关知识。
八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房屋赠与要满足条件如下,
(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基数就是租赁合同上的金额,印花税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缴纳。这里大家可能有疑问,那如果我的是按月缴纳或者按天计算的合同,比如现在市场上很多那种日租月租或者转让服务类的合同,小编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都是一次性...
·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续费多少
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续费多少钱
一、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续费多少钱?
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不需要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使用权续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
...
·一、租房网签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租房网签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网签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
·二手房买卖税费新政策包括哪些
二手房交易涉及到很多税费,比新房买卖要复杂的多。国家也会根据情况适时作出调整,那么二手房买卖税费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新政策对税费进行了怎样的调整?这个问题关系到每一位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让我们和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具体做个了解。二手房买卖税费新政策包括哪些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
·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房子是属于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多数人都是比较重视的。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做出处理,那要是实践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给了小三,此时给小三的房子另一方可以要回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