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其复杂性很容易出现质量纠纷。一般根据相关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进行责任判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都必须遵守法规,不得出现违约情况。在合同中应该写明双方违约时所要负的责任和纠纷处理方法。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认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二)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合同法》第256条第257条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也在一般原理上支持了工程承包方作为特殊承揽人的免责事由。包括: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三)工程质量责任推定由发包方承担的特定情况
这主要指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情形,发包人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承包人承担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也作了同样规定。如果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擅自或强行使用,即可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或自愿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质量责任。这也是合同法原理中交付工程责任风险转移的体现。对此应明确的是,发包人如果仅提前使用了部分建筑物而要求其承担整体建设工程的质量瑕疵风险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司法裁判中应对其责任限定于实际的部分建筑。与此同时,考虑到《建筑法》第60条第1款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强制性要求,在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情况下,承包人仍应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承担质量责任。这是建设施工合同不同于一般承揽合同的特殊之处,是由法律强制性规范对施工承包方作出的义务性规定。而司法实践中认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则可以结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的标准,参照技术部门的意见作出判断。因为建筑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工程质量责任是由承包方负责的。例外情况是由于发包方对材料图纸的提供出现问题,承包方在检验时发现,要求发包方承担责任。此外还有工程责任风险转移的特定情况。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由哪一方承担责任进行赔偿,有需要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吗,实物能代替工资吗
      用人单位要按照约定,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足额的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工资拖欠。而除此之外,有的单位还会以实物代替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单位是否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吗?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


·公司没钱半年没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属违法条款,因其排除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加班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公司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针对多数的劳动者,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好的,合同上的条款大部分是格式条款。由于这个条款单方面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实际是...


·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建筑行业,关于建筑行业的法规也越来越健全,承包各类工程也是有了相应的规定,而承包工程的一方在承包时是要缴纳一定的工程质保金的,相信您对于这个工程质保金的了解还是有些缺乏的,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工程质保金退还新规定有哪些...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需要的...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影响。建设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那么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方式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也不会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因为我国有关劳动方面...


·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由于和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结束以后,肯定在一段时间之内当事人的社保要出现断缴的。因此很多人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也没有您想象的多么复杂,如果有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希望我们以下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一、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