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知,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手续办理及其所需材料如下:
(一)房产过户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房产证;
(5)双方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房产过户流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以及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协议离婚过程中,房产过户问题不可避免,为减少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应尽快处理房产过户问题,如果您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您可以进一步向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自由的,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商讨觉得确实不合适继续一起生活,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处理,特别是价值较高的房产上值得我们注意。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范本内容及房产公证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内容 离婚公证...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


·2023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中,都和房子分割有关系,毕竟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子是最重要的资产。我国的婚姻法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现在的新婚姻法。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新婚姻法房子分割办法是什...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使用权房的继承与商品房的继承规则是有所区别的。接下来,将为您介绍,使用权房继承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使用权房继承方法 使用权...


·购房合同存案更名所需资料有什么
      购房合同存案更名所需资料有什么 (一)处理合同存案刊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1、由质量管理部分出具的质量判定陈述; 2、具体纠葛缘由和司法、裁定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借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其次,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


·可以拒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吗?
      可以拒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吗?被拆迁人是可以抗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报告的,但如果不提出异议的,并不影响房屋评估报告的效力,只有提出异议才能进行重新鉴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


·房屋征收时,补偿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可以先行拆房吗?
      一、房屋征收时,补偿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可以先行拆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是不能先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房屋前要先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很多城市是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买房的,尤其是一些大城市,买房和落户口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天津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买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买房的条件 首先你要看你是要买的房子是在天津的室内六...


·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
      相信很多购房者是通过销售广告而决定购买商品房的,眼花缭乱的广告陈述与允诺为纠纷埋下伏笔。那根据现实中的情况来看,究竟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 (一)模糊宣传纠纷:这种房产广告几乎到处都是,购房者...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