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性教育的普及可以让青少年更能正确的了解性知识,但是也很容易让青少年产生误解。有些青少年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在不正确的情况下和异性进行性行为。结果就构成了少年犯强奸罪。但是少年犯强奸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就让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一、强奸罪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不能一律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二、少年犯强奸罪该如何判刑?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少年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和判刑条件。具体判刑是根据对方的年龄和情节严重来判定多少年的。如果可以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可以从轻处罚。少年犯强奸罪的实际情况要根据法院做决定。此外,通奸和强奸是不同的,应该详细的询问律师来看看案件是否构成法侓责任。
·徐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无论是走私怎样的毒品,数量多少,行为人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不同的省市,关于走私毒品罪的具体量刑规定不同,那么徐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
·行政拘留探望符合法律规定吗?
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我国相关的行政法规并且情节严重就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既然是拘留,当事人势必在一段时间内暂时的失去自由,在拘留所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那么,当事人行政拘留探望符合法律规定吗?结合相关法律解答如下:
行政拘留家属可以看望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单位犯罪很好解释,最通俗的说就是单位的犯罪。但是这个单位的范围很大,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如果没有这些主体就必然的无法构成单位犯罪。要知道无论哪种犯罪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学习一下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一、新刑法诽谤罪是如何量刑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
·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现在许多国家对取消了死刑,我国也逐渐在减少死刑的处罚,不是必须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会适用缓刑,那么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的通信自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当然要是处于侦查需要侵犯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更加不能以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侵犯通信自由的情况下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那我国对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发现妨害作证罪如何报案?
发现妨害作证罪如何报案?发现妨害作证罪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2.被害人对侵犯其...
·刑事移送法院开庭时间是多久
刑事移送法院开庭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矛盾,有人通过武力来解决,受害人受伤,打人者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等一系类费用,还要根据受害人的身体情况的严重性,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那么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的文章中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吧。??
一、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