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我国古代为了农业的发展修筑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给人们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之后水利工程的功能不断拓展,逐渐应用于疏通水道、内河航运等,最大化的证明了兴修水利所带来的巨大回报。而工程质量又是其中不可避免会关注的问题,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1、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制
负责人的重视程度是搞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任的精神真正把工程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贯彻相关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不管造成问题变化的原因是什么,都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即“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2、严把材料进场关
凡是进入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报验单》 、《进场设备报验单》,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和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有监理人员的复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能够进场。注意原料的贮存条件和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变化,尤其是受自然环境和气候影响比较大,例如:水泥、堵漏灵、防水粉、 防水砂浆、土工织物材料等,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办理。
3、技术资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查
施工过程中技术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衡量企业推行项目管理水平的尺度,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是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因此,对于施工中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就十分必要,检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经济效果如何,相关技术措施是否可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工程竣工后个别分项工程质量怎样;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通过经常性的质检工作,从而使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质检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和促进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每个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对工程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技术业务素质对于保证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要注重对现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要强化了在岗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必要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的同时,也要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培养和提高,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减少工程事故发生。
主要在于加强监管力度,明确责任机制,从源头上对材料严格把关,在后期水利工程修建完成后又必须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筛选和剔除不合格工程。同时对于质检人员也要进行专业素质培训,使之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检查的需要。如果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退休工人在工伤中部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影响着试用期员工的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试用期限是由《劳动法...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


·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一、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那也就是说,员工不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所说的“支付1个月工资的提前通知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虽然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会克扣、延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甚至拒绝支付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2017该怎么办? 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几种解决办法。 1、与用人单位进行...


·辞退员工最长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
      辞退员工最长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我国的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是不可分割的。建筑工程质量有保障,也就代表着地基打的稳。而装修工程更多的构造良好整洁明净的建筑内部环境。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目录内容是什么? 1总则.1 ...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还涉及到相应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最后工资,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虽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对曾经付出的劳动,劳动者是有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的。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