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不管是打什么官司都是需要花费许多钱财的,如诉讼费、委托律师的费用等,但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花费是不一样的,那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 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10010元。
  
  二、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打离婚官司没有涉及财产收取的费用还是非常少的,但是涉及财产收取的诉讼费相对较多了,而且在交起诉状的时候就需要支付诉讼费,当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若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五至十级伤残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一至四级伤残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

·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一、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

·父母去世继女抚养权是否归继父或继母享有
    父母去世继女抚养权是否归继父或继母享有?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我公司香邑漫步塑钢门窗项目所需海螺型材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要求、数量、单价(人民币计价)、交货及计重...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是民之根本,老百姓过日子就是靠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一旦发生土地纠纷,一定要重视,必要时要找专业的土地纠纷律师。 1、村干部不负责、导致土地权益被侵害 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五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五合法吗?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交证据证明过高。如果违约方不提出要求,法院就会支持守约方的50%违约金的主张。合同的最高合法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律规定了带薪年假。虽然是劳动者的福利,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享有年休假,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职工在试用期内能否享用年休假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