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合理不执行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合理不执行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一方不执行协议约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履行。如果是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到单位工作后,双方得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职工离职,需要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并且,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于职工来说,这个证明是比较重要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做个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何为期房、现房?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其特定的含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其特定的含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2、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3、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
·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都有哪些 商家欺诈消费者行为都有哪些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征地的行政决定后的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
·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2013)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
(2013)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