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代生活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居,分居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但是其必须要要达到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什么证明?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能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明材料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所有这些证明必须是要有时间上能达到2年及以上的时间。
   二、怎么样才能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三、夫妻分居的分居协议
   分居协议
  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子女。
  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与________自愿分居。
  2、夫妻共同财产有:根据客观情况,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3、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有:________________(详细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外,分居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享有或承担。
  4、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5、分居期间,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暂归________。
  另一方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月。给付方式:________。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权。
  在每个月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探望地点为________。
  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可由双方根据子女情况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夫妻的分居并不能必然导致夫妻双方能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解除还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且夫妻的分居行为必须是感情破裂,不能因为务工或者其他正常原因的分居而要求离婚,这样法院也是不会判的。在现实中并不是有分居证明就能证明夫妻真正的分居,者不容易让法院相信,所以还需要其他的证明材料相伴随。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致电,与我们的在线律师联系。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不管是对一般的劳动者还是农名工,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而要是有拖欠行为的话,很显然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此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

·刑诉法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在法治社会的当下,但是很多人的法律知识还是有很多不足,所以违法行为也有很多,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民众知道违法后的惩罚力度,现在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我国刑诉法方面的知识,刑诉法拘留期限规定是多久呢? 所谓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技术中介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责任
    一、技术合同委托人的义务:

  1、阐明所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性能、技术标准及要求达到的程度;

  2、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信息等资料,并说明其来源;

  3、支付中介活动经费;

  4、按合同约定支...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在许多的建筑工程当中,都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钢结构这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您对于钢结构是很清楚的,如果质量不过关,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坍塌。所以,我国在对钢结构工程验收的时候,也是有质量等级划分的。关于钢结构...

·车祸责任等级该怎么划分
    车祸责任等级该怎么划分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车祸责任等级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等级,这是由交警根据现场的勘验等作出的。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那么您知道对这些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帮助侵犯著作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帮助侵犯著作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帮助侵犯著作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帮助人要承担相应的债权责任。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的重要的环节,也是政府吸纳社会资金的有效方法。各地对国有土地的出让政策也有不同,今天为打...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影响。建设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那么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

·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者自为企业提供劳动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非常重要,在特殊情况下,一些劳动者和两个以上单位保持了劳动关系,这种双重劳动关系会影响到双方利益,不利于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么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展开简单论述。 一、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