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与二手房相比,商品房的价格明显高出许多,但在质量以及居住环境上比二手房更存在优势,人们如果资金足够,可以考虑购买商品房。具体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在购买商品房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购房者应该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呢?下文中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购买程序因商品房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讲,以下基本步骤是每个购房者都必须经历的:(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2)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4)买卖双方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二、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据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商品房的要求及开发商的承诺修改格式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格式合同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据调查资料显示,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事无巨细,最好是能请这方面的行家提供建议。对于开发商提供样板房做参考的,对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也应以质量条款的形式落实。总之,签订质量条款时周到细致是与将来发生质量纠纷时你可能得到的补偿成正比的。最后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让登记具有绝对效力,可以对抗未登记的房产转让行为。这就是说,即使你签约在先,并已交足房款,但如果开发商再将同一房产转让他人,并已抢先登记,虽然开发商会由此承担退回房款和违约责任,但你预想中的房屋必然落空,为买房所作出的种种努力也将付之东流。虽然商品房是全新的房子,对于有购房需求且购房资金充足的人来说,商品房是第一选择。不过,人们在选购商品房时,要学会识别开发商的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交付购房定金等。对于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当事人如何解除委托合同
    如何解除委托合同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委托合同的终止条件:(1)委托...

·一个公司可以公开卖股权吗
    可以的,公司可以公开卖股权。通过股权形式进行融资,但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公开广告、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否则构成非法发行股票。向特定个人宣传公司并邀请其对公司进行投资是合法的,但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卖股权,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50人或非...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夫...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5、夫妻...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一般可以定为九伤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

·刑拘时可以见律师吗
    可以。刑事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

·走私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多久
    若是走私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侦查终结,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即对这类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结婚离婚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有些人也比较担心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