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包办婚姻 什么是结婚双方完全自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包办婚姻 什么是结婚双方完全自愿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包办婚姻 什么是结婚双方完全自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其实在解放之前包办婚姻都还普遍存在,但这样严重剥夺了当事人对婚姻的选择权,新中国成立中之后,我国就开始逐渐的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了。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包办婚姻呢?当前的《婚姻法》要求男女结婚需要双方自愿,那这里的双方自愿又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结婚双方完全自愿
  双方完全自愿是指当事人双方建立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基于婚姻自由、人格独立和意思自治原则,各国法律均将男女双方的合意作为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此规定表明,结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双方自愿是婚姻结合的首要条件,法律排斥当事人一方对他方的强迫,排斥当事人父母或第三人的包办或干涉。尽管法律并不排除当事人的父母或第三人给予当事人意见和建议,但是,是否缔结婚姻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由此,公民的结婚自由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婚姻必须产生于双方的同意,即两个相互吻合的自由意志。双方完全自愿由两个相互区别的因素组成:其一是“意识因素”,或称“智力因素”,即结婚行为必须是自觉行为,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因此,神志不清时的意思表示和结婚行为为可撤销行为。其二是“意志因素”,即结婚必须是自愿行为,因此,在遭受胁迫时的意思表示和结婚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双方完全自愿具有以下特征:(1)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无条件的,附加于结婚合意的条件被视为“无条件”或者说无效力。(2)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人身性的,即是结婚当事人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承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自主的和完整的,即结婚的意思表示不是产生于胁迫、欺诈、错误等。(4)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当时的”,即结婚合意之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婚姻缔结时作出的。
  二、什么是包办婚姻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表现形式很多,主要是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如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婚再婚、阻碍或胁迫他人离婚等。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封建思想的残余,尽管已不是主流,但其社会危害后果却相当严重,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权。因此,婚姻法明令予以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应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权消灭后,对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如当事人共同生活时间不长,或虽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确实未建立夫妻感情的,应准予离婚。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第三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对于买卖婚姻中第三者索取的财产应予以追缴没收。相信您更能够体会到为什么我们要禁止这样的情况。而要是父母采用暴力行为干涉子女婚姻,或者子女采用暴力手段干涉父母婚姻的话,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即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父亲死了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死了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父亲去世的孙子对爷爷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

·眼睛工伤十级怎么赔偿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遭遇到工伤损害,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的不同也会不同,另外,需要赔偿的项目类别也会有所差异。那么,眼睛工伤十级怎么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会被抓吗?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会被抓吗?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会被抓吗? 现在人进行消费大多都是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的,一方面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另一方面使用起来也十分方便。但这也会让一些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的人产生过度消费的风险。毕竟因信用卡欠下巨额欠款而被起诉甚至被抓的新闻我们也没少见,那么在现实生...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通常劳动合同需要清晰填写岗位名称和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

·有的公司财大气粗,在没有竞拍到土地自己修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
    有的公司财大气粗,在没有竞拍到土地自己修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居然直接购买现成的写字楼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大楼,这样的行为也是可以的,但毕竟在我国不常见。因此对于买卖写字楼的流程,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个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买卖写字楼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

·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一、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对于合同欺诈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

·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童工的话题一直您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关于童工的讨论也不断,但无论怎么争论,您都是为了童工的利益着想,希望童工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保护童工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出台,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律对于童工的雇佣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法关...

·渝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渝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近年来发展迅猛,各种现代化建设每天都不断地在改善着老百姓的生活。在进行建筑时,为了更好的规划,有时候,政府会向当地老百姓征收土地。当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想必您最关心的就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补偿标准各地是不尽相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渝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