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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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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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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原则上要求双方自愿,这样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要是在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情况下,此时虽然不能协议离婚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也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
  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
  (一) 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吧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二)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二、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受理?
  一般情况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都是先进行调节,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在女方无重大过错前提下,法院是不准离婚的,没有新的情况发现,在6个月内原告是不可以起诉的,但是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
  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不成,将在6个月后男方在起诉情况下,直接判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并不要求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通常法官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的话,则就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宣判,此时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只要符合了规定的离婚标准,则同样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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