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对于商品房的购买包括有选楼、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交房以及购房者收房验房等过程,不管哪一过程,购房者在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呢?现实中开发商在房产广告中的承诺是吸引不少人购买其商品房的重要因素,但如果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承诺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
  1、要注意查看卖方的“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规划使用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管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用其它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2、要注意房屋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最好是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做到有备无患。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小心。3、要注意售后服务,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维修、水电气暖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将商家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4、要注意建筑面积,普通购房者很难准确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但根据经验数据,房屋的使用面积至少应占建筑面积的80%左右,以此可以大致验证售房方提供的建筑面积是否合理。当然,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准确的计算依据。5、要注意购房合同,购房时一定要审慎对待、仔细推敲购房合同。如果所要签订的合同是当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消费者则只须审定填上去的细节是否规范、正确;如果不是规范文本,则应格外留意,可到有关部门咨询,切勿受骗上当。
  二、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承诺怎么办
  目前的房地产广告确实存在言过其实的问题,但是国家针对此问题已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如《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而且我国《民法通则》中也要求民事行为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发展商将在广告中的某些许诺和购房的条款的形式写到正式的“购房合同”中,但同时也有一些许诺未变成合同条款,还保留广告词的形式。对于这些广告内容应当区别情况来对待。如果其确实关系到房屋质量、价格、位置等重要方面,并且确实是这些方面对购房者最终做出购买决定起着极大作用,则即使这些广告内容没有被归为合同条款,发展商也应当承担契约前义务“,有责任兑现这些广告许诺。然而,如果某些广告内容确属发展商宣传所需的夸张性语言,目的是为了引起注意、制造声势,并且难以有明确的质量指标,如”理想居所“、”置业首选之地“之类的措辞,则这属于正常的广告宣传所必需的,不构成广告许诺,发展商无需为此承担责任。现实生活中,您在买房时,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承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是能够将开发商广告中的承诺写进合同里,这样,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与承诺不合,您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在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总结,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法所定,但该权更强调自身的经济价值属性,即行政属性是形式体现,而财产权利的属性才是其本质。显然,其并不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准物权范畴。...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发展壮大,会把其他弱小的公司进行合并了,这样的过程叫做企业的吸收合并,企业的吸收合并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其中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问题更是麻烦,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

·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
    在很多农村,有着包办婚姻的习俗,双方父母强行将子女与别人家接亲。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年轻人的切身利益,子女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尊重子女的意愿选择生活,是违法行为。那么,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包办婚姻是违法犯罪行为 包办婚姻违法甚至可...

·财产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民法典》确认子女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子女是父母是亲近的晚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间存在着最密切的经济联系。《民法典》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确认父母享有继承权,主要是因为父母是子女的最亲近的长辈直系亲属,父母不仅是家庭财产的主要...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

·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
    一、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

·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对有期徒刑的刑期规定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要是犯数罪的话此时最高的处罚可以达到25年。而对有期徒刑的执行也是有实际的内容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执行内容都包括了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

·企业改制重组程序有哪些
    企业改制重组程序有哪些? 企业重组是企业改制的一种形式,是企业为争取更好的经营而采取的一种有效合理的手段。国家对于企业重组改制的具体操作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到底企业改制重组程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带领您对企业重组改制的内容做一些了解。 一、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 (一)改制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