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由于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都是有期限的,因此有些人又习惯性的称之为临时羁押,但此时对于羁押的时间计算就是很重要的了。我们知道在判刑之前先行被羁押的话,日后可以折抵一些刑期,那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一)从刑事拘留的概念和实质看。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依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临时寄押控制的强制程度与拘留等同。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是刑事拘留区别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标志之一,异地侦查机关对在逃人员临时寄押控制使其人身自由被完全剥夺。根据现在公安机关的一般做法,在辖区抓获异地公安机关网上列逃的犯罪嫌疑人后,从网上下载或者通知立案地公安机关传真拘留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虽然犯罪嫌疑人签的是传真件,而不是拘留证原件,但其实质是立案地公安机关委托抓获地公安机关先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已经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应当将临时寄押时间计算入刑事拘留期限内。

  

  (二)从现行的一般做法看。目前,在异地被抓获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立案地,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寄押当然属于羁押。经审判机关判决后,将其在异地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这是因为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羁押的押解,都已经实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把异地羁押的时间的时间折抵刑期,符合刑法中对刑罚刑期执行的规定,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所以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临时寄押期限所花费的时间计入刑事拘留期限内。

  

  (三)从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角度上来看。抓获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临时寄押,其依据是立案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剥夺必须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能任意扩大异地寄押的外延,将它视作一种独立的人身羁押措施,应该认定这是由立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刑事拘留。如果将临时寄押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时间,那么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剥夺没有法律依据,这样就变成了非法拘禁,甚至还会导致侦查机关以临时寄押的时间不计入刑事拘留期间内为由,变相延长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及人身权利。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通常情况下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至于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此时最长的羁押期限可以达到602天,具体的计算方式各位可以到网站的其他栏目进行了解。

  

  

  

·在消费购物中,哪些属于霸王条款?
    例如:1.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2. 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3.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4. 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5. “一经拆封,概不退货”;6. 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注:遇到霸王条款维权方式:1. 拔打 12315 投诉电话;...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的人提起工程承包。其实,工程承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先由公司项目部带头,然后将施工的具体过程承包给包工头。而在进行工程承包时也需要包工头与公司签订协议,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通常,经营不善不仅会导致公司负债累累,严重的甚至在债权到期的时候,出现公司无力偿还且自身总值也不足抵债的情况。这时候,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才能用法律手段慢慢还清所欠债务。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希望为贵公司带来帮助。 一、公司破产申请书范本 ...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是指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

·索赔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
    夫妻要是想要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话,则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此时就需要收集一些夫妻分居的证据。那到底实践中,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

·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 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

·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相关内容
    在写合同的开头部分需要注明合同的编号、发包方、发包方的法定的代表人以及承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之后要写明依据哪些法律法规,一般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要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

·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现行劳教依据的是《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发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79年发布)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发布),仅此一个决定,一个补充规定,一个试行办法而已。其中决定和补充规定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但其发布主体是国务院,其法律地位仅处于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