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您的位置:首页  »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事人索讨第三方债务,收还的债款首先归还我方。



  

 (2) 协助对方发函,起诉、立案、追究第三方违约责任或产品质量责任。如有成效,优先归还我方债款。



  

 (3) 协助对方寻找产品、物资出路,变卖设备及换材料等,以销售款还债。



  

  (4) 配合、协同对方当事人上门讨债,讨回的款均归还我方。



  

  做到以上四点,对方会领情、感激,有利保持友好关系,债款早还、早清。讨债前后,学习积累一些必需要的知识、条件,克服自身的弱点,有利提高讨债业务水平,扩大和巩固讨债成果。



  

  (1)扩大知识面,提高说、写能力。讨债人除了必须熟悉法律、法律和律师实务,有一定语言、文字功底外,再学点哲学、逻辑、社会学、心理学、市场学、商品学、公共关系学、传播学基本知识,能增强讨债的机智、灵活性和预测、应变能力。



  

  利用社交圈,及时获取信息。讨债也要靠关系。企业法律工作者平时要净化品格、完善自我、真诚助人、建立信用、广交朋友。最好各业、各界都有一二个熟人,朋友。需要时能求教、求助、求援,及时获取准确、实用、有效的信息,从而在讨债过程中取得优势和主动。



  

  (2)多点“小心眼”,讲点策略。对债务方一套套赖账、躲债、避难的方法,必须提防应付,提防一二。有关业务人员为减轻自己的责任、掩饰私心、显示聪明,在反映债务缘由、矛盾症结时,常常会掺入三分假情况。如有私下暗地交易的,尤其如此。有的审判人员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与对方当事人有私交和利益交换关系。有的袒护一方,通报隐情。有的法庭好言说法,背后暗授机宜。有的律师受聘、受惠于对方当事人,法律天平不得不向法官意志、权势、情面和私利倾斜,难以完全做到独立、公正、依法办案。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能辞退吗?不服从单位岗位调整,单位不能予以辞退,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此为由将员工辞退。单位因员工不同意调动工作岗位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交哪些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各地的政府如果决定要征用当地公民的土地,并且征用的具体方位和范围也已经确认了,在动迁之前肯定会详细的告知公民已经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的。多数普通公民并不这样想,对于拆迁补偿款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涨的。就比如说在陕西,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就是各位陕西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陕西...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就要更加的小心注意,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买房子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总会和他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其中包括违约金。当产生违约金纠纷而又协商无果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诉讼,这时需要考虑到诉讼时效。我国关于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合...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两个人从相遇到相知,彼此熟悉后对双方感觉都不错。就会选择以婚姻的形式在一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感情不能够维系两个人在一起的关系时,这时就会选择离婚。那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这类离婚问题。一、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如果能够证明产生的...

·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
    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候如果一方出现了重大误解的,那么该合同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呢?而在实践中,对于因重大误解签的合同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构成重大误解 所谓...

·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如何裁判?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

·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现在很多大型货物都是通过水路来运输,相对于其它运输方式而已,水运的成本最低。公司和运输公司谈好条件后,会签署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由于水路运输周期比较长,双方引发纠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条款完整。那么,签订水路运输合同注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