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您的位置:首页  »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单位如果需要外聘那种学历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人员的话,此时双方之间往往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成立的这是劳务关系。而此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就不签订合同了,这样对双方都不利。此时一般都是签订聘用合同书的,那这个聘用合同书该如何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聘用合同书范文
  
  用人部门(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
  
  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门应安排其调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则给予20元/天的加班补助费。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四天。
  
  2、乙方基础工资标准为元/月,岗位津贴元/月,试用期内享受上述工资的80,合计为元/月,行驶里程津贴为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发放形式为。(①领据领现金形式,②银行工资卡形式)。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合同期满内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受伤,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伤的(需台州市各公立医院证明),甲方将按照《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临时工在孕期、产假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学校学习的;
  
  (2)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用工部门、临时工本人和学校人事处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用人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事处(盖章):
  
  人事处处长:
  
  年月日
  
  我国允许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即在他们符合了退休条件之后,虽然不能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此时可以通过返聘的方式继续为单位、为国家、为社会提供服务,而这个时候也是要求签订书面的聘用合同书的,这对双方都是一种保障。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
    虽然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利息数额的上限有要求,但却没有强制借款人必须要在是什么时间内交付利息,对于此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有些出借人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用,就会转空子在借款是就将履行给扣除了。那当事人在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简而言之,借款能事先扣除利息么?下面将...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1.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当...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明文规定了女性的工作条件、环境等。那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有哪些明文规定能保护女性的合法权利?我国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详细说明。下面请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标准
    罪数划分标准 一罪与数罪,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诸如一行为产生数结果,或者数行为产生数罪,或者数行为按一罪论处等情况,如何确定其罪数呢?对此,国内外学者争议颇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客观标准说。主张此说者认为,区分...

·不予批捕后要求取保候审吗
    不予批捕后要求取保候审吗 不予批捕后是可以要求取保候审的。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一、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的借条一般有效期就是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

·一、子女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子女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