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目前楼市热度不减,许多地区发布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宁波市买房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目前楼市热度不减,许多地区发布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宁波市买房政
您的位置:首页  »  
 

目前楼市热度不减,许多地区发布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宁波市买房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目前楼市热度不减,许多地区发布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宁波市买房政策仍然相对宽松。大多数人认为买房比较保值并且大有升值空间,购买房屋不仅可以供人居住,也是一种稳健的投资,所以在财力充裕的情况下,许多人仍想购买二套房。那么,宁波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能用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一、在宁波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1、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低首付款比例。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3、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具体首付比例依据个人经济实力而定。4、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6、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新政公布,放开了境外个人在中国购房的时限、数量要求,并且降低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门槛。二、在宁波买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之前按揭的购买了一套商品的住房(住宅类)的,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的一套商品的住房的(住宅类),申请的公积金的贷款仍算第一套的。与商业的银行不同的是了,公积金的中心只认房不认贷的。在宁波以继续的申请使用第二套房的公积金的贷款的,但是停止向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 住房的缴存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房款仅仅是买房的一部分支出,还需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考虑是否购买二套房。如果您在购买首套房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这也是购买二套房的一个有利条件,申请流程也并不繁琐,希望本次解答可以帮助您,如有其他关于宁波市购房方面的问题,可以在网站查找当地律师了解。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

·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热议的话题,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
    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一直是人们在热议的话题,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都没有一个定论,也有的人认为他们虽然存在着联系但是有很多的不同之处,其实我们的认识可能是存在问题的,那具体来说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区别有什么呢? 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区别 1、不平等性。决定性...

·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但现实中有的人离婚之后却没钱支付抚养费,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钱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

·劳动者被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明确了劳动者在遇到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情况并危及自身人身安全时,可以...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规范,普遍存在民间化、口头化、短期化、随意化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亲戚朋友流转的多,专业大户流转的少;转包、出租或代耕的多,转让的少;口头协商多,文字协议少。 农地流转的民间化体现在:农地流转往往是在熟...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一、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主要有: 1,个人的征信不良,有担保未还清,信用卡逾期还款,个人银行贷款未还清等 2,个人贷款资料不符合银行要求,收入证明达不到月供的要求 3,个人无意或故意推迟不去银行签字,办理相关...

·如何避免账款催收现象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够做到现款现货的客户很少,我们要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对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客户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当厂家开拓新的市场或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时,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

·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一、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1.购买成本高 购买40、50年产权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首付5成,贷款利率1.1倍,最长贷款年限10年。 2.居住成本高 40、50年产权房很有可能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的,也就...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
    答:劳动保护科学由...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最多两月个能提走,具体规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