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应用主要指包括个人与企业 单位两个部分,企业和和人通过合作把专利技术发挥到最大的价值。那么最为合作方的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应该怎么进行保护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吧?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 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 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
  
  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 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 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A、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B、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a、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 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b、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 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c、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 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
  
  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a、制定相关涉密制度在企业内部:
  
  b、建立保密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涉密知悉范围
  
  c、与员工签订协议,培养保密意识:要让涉密人员熟知所涉 及的商业秘密的范围、性质,并对具体内容做详尽规定,必要时应该形成书面文字,在员工已知悉涉密信息并对其进行
  
  保密培训后签署知悉文件,作为日后产生泄密纠纷时诉讼的有力证据。在企业对外:
  
  a、企业与他人谈判合作事宜时,如果涉及到有关商业秘密, 无论将来是否合作,都应该要求谈判各方对于涉密信息进行保密。
  
  b、企业与他人订立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应对何 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多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以免将来出现问题时没有证据。
  
  c、出现泄密情况 如果出现泄密事件,一定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应聘请公证人员对证据进行公证,注重收集相关材料及证人证言等,尽快聘请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争取使企业损失降至最低。
  
  以上就是列举的一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方法,其实我相信每个公司都有一些相对应的措施,尤其是一些比注重科研创新的新型公司。对于那些还没有具体的措施的公司,期望在看过之后可以带给他们一定的启发作用。尽早的制定出符合本公司的一些措施。
  
  

·异地扣分违章怎么处理?
    异地扣分违章怎么处理(一)省内不同城市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如果你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罚单通知给你,现场交警是不会收取任何罚款的。然后你可以回到当地城市,携带你的行驶证、驾驶者到当地交警部门指定...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第一部分:房...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4、用人...

·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5

  
  (××××)×民特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起诉人×××不服指定监护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

·一、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先起诉医疗费是可以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交通事故怎么走诉讼程序 ...

·一、交通事故伤来八级能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来八级能赔多少钱?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是否可以反悔?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2)未成...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一、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 1、《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