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扶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孩子抚养涉及到孩子日后的健康发展,有的时候需要委托抚养,委托抚养是有协议书的,那么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甲方(男方):___ 身份证号:___ 住址:___
  
  乙方(女方): ___ 身份证号:___ 住址: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女儿___自__年__月__日由女方_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期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_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该每年的__月__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健康。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__年__月__日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首先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件事情是委托抚养协议书需要注明委托方以及受托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的,其次还需要讲清楚委托抚养的子女抚养费用。最后还有什么不懂的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

·无论是购买房子还是租赁房子,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
    无论是购买房子还是租赁房子,其实都是有一定程序的。而现实中,购买不同类型的房子其实具体的程序都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买房子的程序怎么走呢?这是在购房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买房咨询 购买二手房较楼盘情况复杂,容易引起纠...

·劳动者对于单位不满意可以选择辞职,单位也可以开除不满意的员工
    劳动者对于单位不满意可以选择辞职,单位也可以开除不满意的员工,这都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可是劳动合同解除要怎么赔偿劳动者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获得以下补偿: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

·2023年以后减刑好减吗
    一、以后减刑好减吗减刑需要符合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而且按照有关解释,每次减刑最多不得超过九个月。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一、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多久能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多久能备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多久能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网签后随时能备案,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办理时间一般要看每个地方办理的而进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

·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相较于旧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为具体,“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这一问题有了新的答案,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操作该如何进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 一、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

·乡镇企业改制要注意什么?
    乡镇企业改制要注意什么? 在目前的乡镇企业中,存在着产权不清等各类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政企不分,故进行了乡镇企业改制。然而就是此次改制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究竟乡镇企业改制有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简单跟您聊一下。 1、乡镇企业改制的形式应该多样 提起乡镇企业改制,人...

·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不仅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最重要的是其中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如果当事人请求的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是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到底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一、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

·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
    军队有铁的纪律,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作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军人在服役期满复员以后,仍然属于预备役人员,仍然要服从征召,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更负有保家卫国、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