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酒后驾驶的危害很大,全国有一半左右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驶有关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酒后驾驶的危害很大,全国有一半左右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驶有关
您的位置:首页  »  
 

酒后驾驶的危害很大,全国有一半左右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驶有关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酒后驾驶的危害很大,全国有一半左右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国家对酒后驾驶也是相当重视,出台了相关法律对酒后驾驶进行规定和量刑,并对醉驾进行严查,那么醉驾什么严查不予起诉的情况和避免方法有哪些呢,跟着我们来读读下面的内容。
  
  对于醉酒驾驶的,确定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无权对酒驾的犯罪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酒驾被起诉是确定的,不存在例外情况。 另外,对于酒驾,法律上是零容忍的,法院在量刑时一般均会判处实刑,不适用缓刑。
  
  需要依据各省检察院的具体规定,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
  
  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在130mg/100ml以下,一般不起诉,但是有下列情况除外:
  
  1、无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牌照车辆;
  
  2、载人驾驶;
  
  3、发生交通事故;
  
  4、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
  
  5、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时段驾驶;
  
  6、逆向行驶;
  
  7、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
  
  8、逃避或者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9、曾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10、其他严重违反交通管理运输法规的行为。
  
  对于其他危险驾驶案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醉驾避免的方法有:
  
  1、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2、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3、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4、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
  
  5、履行社会服务令:除国家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
  
  6、避免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影响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
  
  7、配备“车德”卡:在每辆车上配一张“车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驾就在“车德卡”上做一个记号,实现社会共同监督。
  
  8、录制亲情提示音:录下孩子童声“爸爸,喝酒别开车,我和妈妈在家等你”作为手机定时提醒录音,从晚上7时开始,每小时提醒1次。
  
  9、为醉酒者友情叫车:为醉酒者(不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叫辆出租车。
  
  10、发挥车友会的作用:由车友俱乐部向全体车友发出倡议避免酒后驾车,车友之间互相监督。
  
  以上内容就是醉驾什么严查不予起诉的情况和避免方法的解答,喝酒后是千万不能开车的,可以请一些代驾帮助,或者叫出租车,还要请身边的亲朋好友监督,做到这些酒驾也就会远离你了,珍爱生命,从拒绝酒驾做起。关于酒驾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咨询是律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管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之人死亡罪,此时出现的后果往往都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让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来这两种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得由法院判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怎么办?
    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怎么办?如果伤残已经赔偿了,追加丧葬费即可。如果没赔的话,一般来说一级伤残比死亡赔的要多很多。工伤伤残鉴定为一级伤残的,那赔偿金额可是巨大的,都差不多是一个普通工人半辈子的积蓄了,因为如果鉴定为一级工伤的,那真的是很严重的了。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

·在审查起诉期间再犯罪怎么办?
    一、在审查起诉期间再犯罪怎么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并且罪并罚,比如,判10年,A犯伤人罪,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认定如何进行?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认定如何进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认定当出现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条件达成的时候就可以认定成为有效。所附的条件必须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

·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感情破裂后,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离婚事宜,继而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四较为罕见的,故而,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我国各地的诉讼离婚的受理地方,由于管辖地的不同,受理单位也是存在差异的,对于生活在天津的朋友,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 一、天津起诉离婚去哪里? 根据我国《民事诉...

·家庭中若出现遗嘱继承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我国公民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的权利,而且遗嘱继承指的就是依据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遗嘱,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么,由于配偶或子女对遗嘱人分配遗产的意愿不满而提出异议,导致家庭中出现了遗嘱继承纠纷,则应当如何解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作详尽解答。 一、遗嘱继...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如果对于我们国家的相关工作人员,当他们因为某些个人案件,而被国家赔偿的情况发生时,那么他们可能会通过检察院的相关举措来进行维权,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于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相关工作的规定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是行使检察以及审判等相关权利。 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范围 我国《...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旷工是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