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您知道什么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吗?您知道为什么这些婚姻是无效的、可撤销的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可撤销婚姻只有受到胁迫才可以撤销,无效婚姻包括重婚、亲属婚姻、未到法定年龄等情形。婚姻关系无效、可撤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您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还有什么不太清楚的地方,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咨询平台,为您解答疑惑。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一、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毁约公司合同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

·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
     都知道醉驾对于人们的影响是很大的,无论是身体上的影响还是对以后工作的影响等。那么关于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我国保险法中规定了对于行为人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费用的赔偿的。 一、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

·一、夫妻之间怎么防止离婚分财产?
    一、夫妻之间怎么防止离婚分财产?1、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的方式,双方约定婚后取得财产归取得方所有2、《婚姻法》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

·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网络诈骗请律师有用吗
    网络诈骗请律师有用吗?很多人犯罪后都对于是否请律师存在疑问,因为,律师究竟能否在形式及案件中为犯罪人作有效辩护是不确定的,况且律师费一般都很高,普通人很难请得起律师。那么,对于网络诈骗请律师有用吗这一问题也存在着争论。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用。一、网络诈骗...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法给合同的签订以及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能够用来规范合同的履行、变更等情况,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为了完善劳动制度,专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合同法。那么,仅两字之差的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有什么区别呢? 一、合同法是什么? 《合同法》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废...

·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即便是亲朋好友之间也往往会因为借款纠纷而吵架,甚至是走上法庭。那在实践中,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情况应该如何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