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产权房最新租房协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小产权房最新租房协议
您的位置:首页  »  
 

小产权房最新租房协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小产权房虽然没有房产证,在买卖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一般进行租赁的话,则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那么您知道小产权房的租房协议该怎么来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小产权房租房协议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小产权房的租赁协议,如果当事人的情况不同的话,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修改。而要是在小产权房租赁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拆迁成为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土地拆迁政策成为人民越来越关注的事情。一、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1、拆迁方式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

·买房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买房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二)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

·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刑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判刑了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有哪些 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一般都是不容他人侵犯的。要是有人对他人姓名权侵权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户口登记条例》...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
    除了公理、常识、科学公式等不需要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的,其他的都是需要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对于一个嫌疑犯是否能够摆脱嫌疑或者是否能够定罪起着很大的作用,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解释下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国家...

·离婚妈妈要抚养权吗,该如何获得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之中,夫妻双方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适宜孩子成长的原则宣判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所以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离婚妈妈要抚养权吗?你是否知道,如果目前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怎样才能获得呢,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抚养权确定都有...

·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权利义务
    开证申请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是进口商。在信用证上往往称为开证人。开证人是国际支付关系中的债务人。开证申请人是开证申请人以订立承揽契约为目的的要约,其主要内容是请求银行在特定条件下代付货款收取单据,它是构成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法律关系的基础,开证申请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