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社会竞争大,工作机会少。很多在企业待了很多年的员工,都希望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辞退员工;或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却让员工在公司工作。那么在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我们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三、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一旦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①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②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等),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采取什么措施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⑴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可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左右书面通知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终止。
  
  ⑵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尽可能限制其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红线。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做好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通知劳动者走人,则容易产生纠纷。
  
  4、与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外籍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其次,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不应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5、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职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终止后解雇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如果合同终止后,仍雇佣员工,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满一个月后,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什么是起诉离婚费用,离婚会产生的费用有那些
    夫妻之间感情发生破裂后,在双方都不能通过协调处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通常都会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来解决相关双方的问题,这些起诉申理期间都会涉及到费用,那么,什么是起诉离婚费用,离婚又会涉及到那些费用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起诉离婚费用 起诉离婚费用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而...

·民法典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有对应规定。平常我们应该有听说过,夫妻关系不合,分居两年可视为自动离婚,如果分居半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我国婚姻法对于分居与离婚的规定最短要分居多久,...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有些借款担保是无效的。那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1、...

·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

·我国是一个保护人民的权益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保护人民的权益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有着专门的保护制度。在正式工作之前,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责。那么1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解答与分析说明。 1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10年没有签劳动合...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期限分别是多长时间?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期限分别是多长时间? 一、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期限分别是多长时间? 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汝州蟒川乡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 征地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当地人口、土地的年产值,所以补偿费标准并不统一。我国规定为国家有土地的所有权,个人只能够使用土地。政府要将土地征收作为他用时,会给使用者一些补偿金,各个用途的土地补偿费用参考耕地的费用。政府会对不同意补偿方案的当事人进行双方...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有可能坐牢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

·未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有哪些
    未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有哪些 一、未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有哪些? 一)房屋过户的流程 1、 签约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 交税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