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处罚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处罚是什么?
λãҳ  »  
 

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处罚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欺诈发行债券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
  
  欺诈发行债券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也是对公司信誉的损害,还会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损失。作为具有公开募集资金的单位,应秉持着良好的道德品质发行债券股票。
  
  

我国婚前财产现金的界定是怎么样的?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这一操作的前提是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可是,很多人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的相关法律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我国婚前财产现金的界定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下面就让找法编辑带您了解一下婚前财产是如何界定的。主要...

土地使用年限深圳的规定有哪些?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未成年抢劫三次怎么判刑
    未成年抢劫三次怎么判刑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这一阶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抢劫数额很少,而且未伤人,很有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比较大,但是有坦白情节,应该会判3-5年,如果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且伤人或致人死亡很有可...

合同解除后果是怎样的?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需要解除合同,其实都是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后果,当然此时的后果不一定就是不利的,这要结合实际解除的原因才能知道。那究竟合同解除后果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如何解除 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

一、联系不到孩子父亲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一、联系不到孩子父亲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联系不到孩子的父亲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抚养费并非非要自己找到孩子的父亲才行。 1、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

企业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发生医疗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一、发生医疗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是哪一个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是哪一个 ()、部门管辖 1、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自中标通知书发...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