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被烧后怎么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住房被烧后怎么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住房被烧后怎么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住房被烧后怎么赔偿?

  1、赔偿的前提是要对火灾进行定性。如果是天灾,比如突然打了一个雷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人为原因,属于客观事实存在,那么这算是遭受了无妄之灾,我们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偿。但如果不是这种自然灾害导致的火灾,那么就必须要有相关的部门去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并且出具火灾责任认定书。谁负有责任谁就承担赔偿义务。

  2、所以住房被烧之后,可以根据火灾责任认定书去找责任人进行协商赔偿。如果对方没同意,那么在定损之后再一次向对方提出赔偿,如果对方还不赔偿,那么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通常是没有问题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凡是火灾扑灭的现场,都必须要按要求进行保护,接受公安机关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实际情况。然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根据调查勘验的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这个认定书就是处理火灾事故的依据和准绳。

  二、如果是故意纵火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如果是故意纵火构成了失火罪,通常情况下是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情节相对比较轻,可以处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当然了,如果没有构成犯罪,那么就会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比如你是因为过失引起火灾的,而且后果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通常是被拘留10~15天,然后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情节比较轻,那么可以只处于警告或者500元的罚款,就不被行政拘留了,具体的以公安机关认定的为准。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就是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作为我国司法审判当中的一种重要的刑罚,其主要的特征就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终身自由,在我国司法量刑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建立起来,公司在运作中也要设立企业法人,如果在出现意外情况下要进行变更,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一般情况下要准备好企业变更书。指定新法人代表的证明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一、公司法人变更代办需要哪...

·一、中国现在有没有遗产税?
    一、中国现在有没有遗产税? 1、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现在很多有两套或者是多套房屋的人都会选择将多余的房屋进行出租处理,如果这些房屋被拆迁的话和一般的房屋拆迁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在这里面涉及到了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后房屋承租人需要寻找其他的出租的房屋。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如下。一、租赁房...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一、个人债务起诉状范本 ? 起诉状 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 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1999年10月15日<...

·加班工资基数中的交通补贴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基数交通补贴怎么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参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的处理问题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要求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时候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必须以此为法律依据。所以如果说生活当中离婚并且需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男女双方,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

·分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