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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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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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中,在签好购房合同后,要是有下面的事情发生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

  

  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卖的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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