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吗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能起诉。购房者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三年内向出卖人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如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出卖人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二、买商品房遇到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没有约定,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合理催告后仍然为交付的,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约定时,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规定:经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购房者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吗?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的,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在符合法...

·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一般来说,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会伴随着某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若该受到侵害的主体,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的请求,且司法机关经过核实,确定责任主体之后,会判处其被拘留,根据规定,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一、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人们在上班过程中,或者上下班途中,有时候会遇到意外情况受伤。只有的话,人们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人们可以拿到一笔赔偿。当然,只有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劳动局才会受理,那么,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

·刑事拘留律师多久可以会见一次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

·定期存单质押书
    致:_____银行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年___月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吗?
    1、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2、1)双方当事...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 一、如何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在约定违约金时应以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

·工程项目管理中FICIC的索赔条款
    无论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还是在国内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的事故是难免的,往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惨重的,除了事故风险以外,按照国际贯例还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和治安风险等。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因风险造成损失的频率和概率较国内要高的多。了解和掌握FIDI...

·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
    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每一项工程在完成之后都是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样的,维修工程也不例外,这个时候是有一份验收单,那么,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维修的工程验收单的范本是什么样...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