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处罚决定书范文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处罚决定书范文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处罚决定书范文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处罚决定书范文是什么样的?怎么写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是上级有关部门就下一级的人或群体做出违反相关规定后为了惩处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或群体,同时也为了警告其他人而下发的一种文书。处罚决定有不同的种类,但其基本的文本格式,文本内容大致都是一样的。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处罚决定书范文是什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 ?
  
  
  罚决字〔 ?〕第 ?号
  
  
  被处罚人(自然人)姓名:××× ? ? ? ? ? ? ?性别:× ? ? ? ? ? ?年龄:××
  
  所在单位:×××××××× ? ? ? ? ? ? ? ? ? ? ? ?住址:×××××××× ?
  
  
  被处罚人(单位)名称:××××××××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 ?职务: ×××××××× ? ? ? ? ? ?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 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月××× ?日实施了 ? ××× ? 违法行为。 ?
  
  
  违法的证据:1、……2、……3、…… ?
  
  
  违法行为等次:根据你(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属于一般的认定为一般、属于严重的认定为严重,属于特别严 重的认定为特别严重)。 ?
  
  
  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 ?××××××××之规定(××法、××法规、××规章的×条、应将×条的内容写上),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 ? ? ? ?
  
  
  1、×××(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 ? ? ? ?
  
  
  2、×××(适用轻微、一般、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 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单位)应当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 ?银行(账 号:×××××××)。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 ? 或者××厅(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厅(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印章 ?
  
  
  年 ? 月 ? 日
  
  以上就是我们就处罚决定书范文是什么样的这一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格式都有了一个正确地了解。上级有关部门下发处罚决定书是为了让您更清楚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罚不是目的,通过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更好地了解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才是处罚决定书真正的目的。
  
  ?
  
  
  

·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

·山东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山东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

·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
    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 一、侵犯供气权是否民事诉讼 侵犯供气权是民事诉讼的一种,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则来解决。 二、民事诉讼法则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
    有时候公安机关出于破案的压力,会违法逮捕一些和案件无关的人进行拘留审问。作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赔偿机构会在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当事人对赔偿结果不服的话,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 ...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一、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身份证据。要证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住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只有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这部分证据有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等。2、权利证据:原告起诉被告侵权,第一个问...

·评标专家受贿会受到什么处罚
    社会当中的一些不正之风是需要法律的严肃处理的,比如说通过受贿谋取利益,生活当中的一些评标专家,在收购别人的巨额贿赂以后,对一些具体的问题胡乱进行评判,影响了公民的使用和正确的判断,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评标专家受贿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评标专家受贿会...

·还款人要求先给借条再还钱合法吗?
    还款人要求先给借条再还钱合法吗?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还款人应当先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再退回借条,从人类的日常生活习惯来讲,还款时归还欠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于这种大众都认可的事实,法律是没有做出规定的。如果债权人不出具借条,债务人可以拒绝还款。另外,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不知情介绍收养人犯拐卖儿童罪吗
     一、不知情介绍收养人犯拐卖儿童罪吗 不知情介绍收养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犯罪,主观上如果不满足的,那么还会确认是否有接受财物的情节,而且儿童的来源也会进行确认,同时如果财物的数额不同那么也会认定会拐卖儿童罪。客体要件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一、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还能要吗?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金就不能要了,因为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