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
您的位置:首页  »  
 

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直严厉打击,并且,在我国无论吸毒、藏毒还是贩毒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惩罚。在这三种犯罪之中,贩毒人员会受到国家最大力度的惩处。那么,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呢?贩毒罪是如何量刑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做一下详细的介绍吧。
  
  一、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对于贩卖毒品这种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一种,法律规定不论行为人贩卖的毒品数量是多少,一律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了九小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它们依次是:
  
  1、扰乱公共秩序罪;
  
  2、妨害司法罪;
  
  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
  
  5、危害公共卫生罪;
  
  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所以,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已经明确告诉我们,贩卖毒品属于触犯了我国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触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已经严重危害了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以及危害公共健康和社会风化。
  
  二、贩卖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 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通过上文中的详细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了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和具体的量刑标准。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可以看出来,对于毒品犯罪的,无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说贩卖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不计毒品数量的。因此,如果您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

·网络消费欺诈的处理
    网络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实施的,利用虚构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消费者财物的行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该概念中的经营者包含了真实的经营者和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因为,在网络环境下,若销售者对其身份信息披露不全或虚构身份信息,购买者则很难辨...

·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
    一、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1·首先是复式房屋的楼层层高的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上的包含2.2米的层高楼层是按照所占据面积的全额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高低于2.2米的,将实际的占据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复式房屋的层高要比普通的房屋的层高高出一部分,但是并不足两层层高...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
    劳动者一向是劳动关系中较为弱势的一方,因此,劳动者应注意在劳动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如果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作出一定的补偿。那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 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 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伤的不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

·一、交通事故伤残分主次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分主次责任吗?交通事故伤残当然也要分主次责任,而且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和伤残级别问题毫无任何的关系,伤残等级不会影响到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二)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有精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