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行政征收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ʦ绰13951899110
行政征收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
λãҳ  »  
 

行政征收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

www.nj48.com Ͼͬʦ

    行政征收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1、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裁判行为的。2、再审的审理期限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二、申请再审程序需要哪些材料?(1)行政再审申请书一式五份,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复印件各五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3)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支持申请事由和请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或者照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是需要有法定的依据,并且行政机关也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做出的判定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是要执行的,如果不进行履行判定裁决义务,人民法院会进行强制执行。
  
  
  

我国的非法集资能不能减刑?
    在如今的社会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行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一些小经营公司,稍有不慎,公司的资金就不足以让我们的公司正常运转了,这时,我们就会到处去找投资商为我们公司注资,但是一般不被您看好的公司也很难找到投资人,为了不让我们辛苦成立的公司面临破产,我们就会想到向民众进行集资,给民...

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
    一些生产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受伤。职工脚面被砸伤后,要先到医院处理,然后,尽快的找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等职工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金及其它赔偿。那么,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一、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

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一、店面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店面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

交通事故鉴定什么时间做
    交通事故鉴定什么时间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家人名下,能执行家人名下财产吗?
    按照金融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权利人系执行阶段的形式审查内容,该认定并非不可推翻。尤其是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被执行的财产在案外人名下,但该财产权利来源是否合法应当纳入审查范围。本案债务人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应当是清楚和明知的,在此情况下,任由债务人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至家人名下,应属...

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
    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 土地使用证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例制定的能够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法律保护下不容任何人侵犯的。土地使用证的格式是我国我国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 一、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

非法同居和重婚有什么区别
    非法同居和重婚有什么区别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

可以约定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可以约定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吗?可以约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

刑案二审发回重审有哪些情形
    一、刑案二审发回重审有哪些情形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