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而成为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但是,日后也是可以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过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那么在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见的民事责任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典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严重失职或与合同相对人串通签订、履行合同,损害本公司产生的赔偿责任。
  
  二、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情形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以上内容就是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问题的相关解答,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在对外交往过程中,也不需要特别提供证明,因此如果在实践中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那么想要的证件上面也是要尽快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的话就容易让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一方因犯罪所负的赔偿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侵权行为必定会产生侵权行为之债,行为人须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刑法规定对刑事诉讼中的犯罪行为...

·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
    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4、同意以购房合同...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
    现实中,即使是那些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会得到法律的保障。并不能因为他们所犯的罪刑,就剥夺了其应有的权利,这显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那您知道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

·仓储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指出,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

·干冲区交通违章怎么进行收费?
    干冲区交通违章怎么进行收费?干冲区交通违章费用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对于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主要有: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很普遍。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这也是债务人的义务。那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一、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债权人应当...

·一、温州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温州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房...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入职后,应该尽快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最晚不得迟于一个月。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不和劳动者签署书面合同,而是用口头协议代替,这里就容易引发一些劳动纠纷。劳动合同不是随便签订的,更不能口头方式。那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