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
您的位置:首页  »  
 

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一、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根据以上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可以看出收养人死亡不属于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所以收养人死亡是不会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的。同时根据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我们与父母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死亡就解除的,这条法律同样证明了收养人死亡是不会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二、如何解除收养关系领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领养关系。协议解除领养关系的条件是:①须当事人同意。就领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领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没有成年的,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领养关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领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领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领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领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领养关系。一方要求解除领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领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处理解除领养关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以上就是我们就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等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虽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一般是不存在亲缘关系的。但是一旦建立起了收养关系,其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很多情况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感情比有亲缘关系的人更亲,所以除非是收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或满足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他条件,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解除这种收养关系。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路上开车,如果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了人员伤残,就必须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不知道赔偿项目有哪些,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车祸伤残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医疗费根...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标权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权也标志着较大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下面主要对商...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原文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释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

·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被判处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2023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概念和特征发生医疗事故,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就是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这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地方,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有哪些...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但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

·2023年 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或者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有的时候需要集体或者个人以及国有的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在进行征地的同时,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会根据土地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 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 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0年 河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 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