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解释》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解释》第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综合上面所说的,敲诈勒索只要达到法律所规定的额度,那么就可以立案侦查,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也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确定,所涉及到的金额越大,被判的就会越重,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婚姻破裂的情况,而婚姻破裂之后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就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了,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但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了孩子,大人选择离婚要考虑的问题则更为复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等等。经常会有离婚...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对于房地产,从物质形态来说,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如果房主想要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就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相应的没有土地证,也就意味着房主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下面将为您介绍,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四种可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要是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首先要知道的就是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

·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实践中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但如果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诉讼离婚也是较好的选择。在实践中,许多离婚案件会在审理结束后一段时间才会下达判决书。那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实际情...

·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

·故意犯罪的两种形式分别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两种形式分别是什么(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

·经济纠纷起诉状模板
    经济纠纷起诉状模板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金融行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尤其是经济上的纠纷开始增多。在发生纠纷之后,一般人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进行解决。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一份起诉状。那么经济纠纷起诉状模板是怎样的,在写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我们带来了范本,...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