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设立之前,就需要确定公司的章程、确定营业场所等的相关事项。在设立之后,若是想要变更公司的名称,或者是想要调整业务的范围,是需要经过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
  
  

·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的该罪刑罚也相对较轻。我们知道缓刑也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那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之后可以...

·医疗事故赔偿适用法律
    医疗事故赔偿适用法律 日前多家媒体曝出有关医疗方面的内幕,多起医疗事故也一并曝光,但是人们对于医疗事故的界限,何为医疗事故,事故发生之后该如何靠法律武器替自己维权并没有很深刻的认识。今天我们就向您详细介绍,发生医疗事故后,有哪些法律可以适用。 基于《医疗事故条例》摘录以下信息...

·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

·工伤残疾怎么赔偿
    在工地工作的工人很容易发生事故,就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因为工伤,从而导致身体残疾。但是面对这样的状况,公司应该对工伤残疾的员工赔偿应该怎么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下关于工伤以及工伤残疾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伤赔偿事项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

·饮酒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在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可能是申请劳动仲裁。但具体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要求的。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究竟该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我国专利法第60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第60条规定内容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只有将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只有将当事人责任明确,才能开展后期赔偿工作。按照规定,交警部门会在勘查完现场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几种?本文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大致描述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的...

·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随着网约车新规的不断出台,网约车也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但是其成立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管理。这也是为了保护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从我国当前的交通环境来看,对网约车进行严厉的管制是必不可少的。法规不断在完善管制也在不断加强但是相应的保险规定却无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