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有的人比较有商业头脑,发现可以通过代理他人办理商标注册来赚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就去成立了一个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这样比较专业的中介机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申请,那么该怎么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1、申请根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1)有三名以上专职商标代理人;(2)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已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2)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商标代理人的姓名、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复印件。未领取《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但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在商标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书、申请人实习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申请人所在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聘任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备案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报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抄送申请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3、申领营业执照申请人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申请人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应当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4、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商标代理机构自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二、商标代理机构可以代理哪些业务
  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3、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以上就是对“如何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具体解答,同时还告诉了您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说到与商标有关的事情,很多人都会比较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此时,我们建议可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来帮助自己办理相应的商标事务。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医患纠纷自古就存在,目前,由于我国医疗技术的发展,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变得多样化,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负责人需要在了解接班请款过后,采取适当的进行处理,防止患者受损情形扩大。具体来说,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一、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并提交必备的文件之日起,最长一个月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出最长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的时间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缓刑是指不对罪犯实施原先的刑法,缓刑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的话,缓刑对于罪犯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给予罪犯教育的意义,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那么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呢?下面就让网站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缓刑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接工作...

·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可能您都知道,企业经常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那么,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的变...

·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注意...

·关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并领取房产证,这是业主对自己购买的房屋行使所有权,以及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根本保障。 国务院颁...

·取保候审可以什么时候提出
    取保候审可以什么时候提出 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关押期间,由于某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被保证人暂时保释出来的一种制度。很多人比较关心,如果我要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提出?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介绍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虽然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作出了较多的保护,但这也不代表就不能与现役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我们为您解答。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去原...

·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据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据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在法治社会中,除了做到有法可依外,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证据也显得尤为重要。往往都是在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据,才得以扭转局面。但是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被允许?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据的处理。一、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证...

·车子按揭离婚后怎么过户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