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具体处罚和判刑情况,是需要按照上述不同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或者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的,那么就需要由司法机关对信用卡诈骗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把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会使其在被释放之后难以融入社会中去。因此,对于一些判处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我们往往采用社区矫正的方式进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供您阅读。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对象来看,实...

·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一、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

·工伤有没有抚养费,工伤抚养费如何计算
    工作生活中如果出现工伤情况的话,我们是可以找自己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求给予补偿的,但是对于补偿的内容这是当前大多数人都不了解,而且有很多人提出工伤有没有抚养费这样的问题,那如果出现工伤情况的话,到底有没有抚养费呢?工伤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工伤有没有抚养费? 出现工伤情况应该向...

·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离职正在找工作的人们来说,找到一个工作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此时前外不要忘记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协议,规定工作年限、工资以及违约等具体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仍然会违约,因此国家出台了最新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债券不仅能为购买人带来利益,还能促进公司周转,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而债券还有一种叫做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人不知道这是什么,那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发行条件...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

·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最近几年,公安机关查处了一系列非法集资案件,其中有的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集资金额巨大。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司法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上面也是不余遗力。那么,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非...

·一般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如果后悔想要退房的话,那就不
    一般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如果后悔想要退房的话,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否则就会造成房屋交易的不稳定。不过实践中也有一些可以退房的情形,如果符合了这些情况,退房相对来说就要容易一些。那究竟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1、...

·山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山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随着城镇化建设规模的扩大,各个地方都有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其中征地补偿款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征地补偿标准由各个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既要满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要求,又要减轻国家征地成本。那么山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