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具体处罚和判刑情况,是需要按照上述不同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或者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的,那么就需要由司法机关对信用卡诈骗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建筑公司将工程内部承包、转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由实际施工人招募的工人与建筑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入了实际施工人的概念: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怎么处理?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怎么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处理办法每个地方省市都是不同,大多地方的就是实物补偿或者现金补偿,也就是按照人口、房子面积来进行补偿,但是有些情况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来说,那么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询问当你的单位来了解拆迁补偿的安置问题,为你介绍关于房屋拆迁安...

·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的风险防范
    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表示其已接管货物的收据,而且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即使货物已不在承运人占有或控制之下,提单持有人仍可向其或实际占有人无条件地主张对货物的所有权。因此,收货人不能提交有效提单,承运人就不应将货交出。 在提单延误的情况下,发货人[托运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

·申请破产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

·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途径有哪些
    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已经将那种比较严重的医闹行为入刑了,而现在要是再遇到医疗事故方面的纠纷,建议当事人能够冷静下来处理,当然此时也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的。那究竟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

·单位不给申请工伤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如果对于工伤认定事项,用人单位不配合...

·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1、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2、 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

·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权利与义务总是想对于而存在的,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负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视的义务。若有支付抚养义务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会不会坐牢呢,也即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 一、离婚不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