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ʦ绰13951899110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λãҳ  »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www.nj48.com Ͼͬʦ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要点
  
  (一)对出租主体的审查
  
  对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以查验对方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审查合同时要注意查看合同所附资料中是否有出租人的上述权属证书(各地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名称可能稍有不同,以上名称供参考),主要是看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是否有共有权人及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设立抵押权、是否已经进行其他处分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
  
  如果出租人非产权人,而是承租后再转租,还应审核产权人书面同意出租人转租的文件(如属多次转租,应逐次审核前手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文件直至产权人),相关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
  
  (二)审查合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如承租的房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租违法建筑等。
  
  (三)租赁标的物的准确描述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房屋所处的准确位置(如门牌号)以及租赁物的概要情况,如承租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等,最好附图说明。此外,要对租赁物作完整描述,如“不仅包括房屋且包括其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已具备的空调、水、电、供暖设备及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面积等)”。
  
  (四)租赁标的物用途
  
  在租赁房屋前,应首先核实租赁房屋房产证上所载的用途,做到租赁协议上约定的用途不与规定用途相冲突。如果房产证上记载用途为住宅,则对于经营用房的承租原则上不予考虑。同时应审查是否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如用于营业、办公或仓储等。
  
  (五)关于租赁标的物周边环境的约定
  
  如果公司承租的房屋用于营业或办公,则应审查合同中关于拟租赁房屋的周围环境的相关约定,如是否有适当的停车地点,周围是否有娱乐场所影响办公等。
  
  (六)租赁期限的审查
  
  审查合同应写明租赁期限及具体的起止日期。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在审查租赁合同时对于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约定(如“永久”或者“30年”),需修改为20年以下。
  
  (七)租赁标的物交付的约定
  
  审查是否有房屋移交方面的具体约定,如是否有关于租赁物的移交状态、移交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移交时间的约定等。
  
  (八)租金条款的审查
  
  审查有关租金的约定是否完整,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额以及资金支付期限、支付比例、支付条件等是否明确。2.租金包含的范围(如门头门楣的使用费、停车位使用费)及租期内的物业管理、水、电、供暖等费用承担及支付约定是否明确。
  
  3.是否有类似约定:“对于除合同所列明的租金、杂物以及本协议明确规定需由承租方承担和(或)支付的费用外,出租方保证不再要求承租方为承租租赁物因任何原因承担和(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九)装修及免租期的约定
  
  审查合同是否有关于租赁房屋装修改造的约定。如涉及装修改造,应在合同中约定: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危及原建筑物的安全或造成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出租人同意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并应约定合理的免租期限。
  
  (十)关于宣传广告事项的约定
  
  对于租赁房屋用途为营业、办公的,承租方一般会悬挂公司名牌或进行其他广告宣传。因此,审查租赁合同时,注意合同是否约定承租方有权使用门头门楣及具体位置、有权在租赁物室外悬挂、张贴宣传资料以及利用其他方式进行企业、业务的广告宣传,并应约定出租人保证广告位的合法使用。一般情况下,此费用可约定为已包含在合同租金中。如约定由承租方另行支付,须对费用标准及支付作具体明确的约定。
  
  (十一)关于维修、修缮的约定
  
  审查合同是否有关于房屋维修、修缮、更换和改良的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当租赁物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时,出租方应负责对租赁物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但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维修期间不得影响承租方正常营业及办公,且应约定如维修时间超过一定期限仍未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减少相应数额的租金。
  
  (十二)关于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减少租金及费用的约定审查合同时,注意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当供电、空调、供暖等一项或多项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承租方正常营业时,承租方有权拒付相应期间内的租金及水、电、空调等相应使用费,如果上述情形持续时间或累计时间达到一定时限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按合同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十三)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尽可能具体和量化
  
  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约定出租人延迟交付租赁标的物、交付的租赁物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及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为增加违约责任的可操作性,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后计算损失的范围,也可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比例。为了有效制约、惩戒对方违约,违约金数额或比例不宜过低。
  
  (十四)关于承诺保证条款
  
  租赁合同中一般应有出租人有权出租租赁标的物的保证条款,出租方应保证租赁标的物在交付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其他纠纷,且应保证没有第三方就此主张权利。交付后如发生产权等纠纷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则在保障承租方权益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解决,如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可进一步约定,其保证若有不真实之处,承租方有终止协议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关于租赁登记备案的约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因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由出租人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六)审查是否明确约定租赁期满后优先续租及其适用条件
  
  关于优先承租权,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优先续租的适用条件,则租赁期满后临时谈判,一旦谈判不成,将无法继续承租,这对承租方来说可能造成损失。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并具体约定适用条件(如同等租金标准条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不能够完全的归属于知识产权当中,因为本身软件著作权是属于具备着自动保护的资格的,著作权不需要经过别人的确认但是仍然需要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对著作权进行登记。而著作权登记当然也不是免费向您开放的,所以我们在登记著作权的时候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情况辞退可以要求2n的赔偿
    什么情况辞退可以要求2n的赔偿 一、什么情况辞退可以要求2n的赔偿 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耕地是农民取得农业收入最重要的物质资料,而有些农民并不在耕地上面种植农作物,却用来修建厂房等。如果这样做的话,农民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这项税就是为了保护我国耕地资源而征收的,按照每平米收取。那么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吧。 ...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的划分有利于人们更好的组织有效的有利于自己证据,在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最好的出示有利于自己诉讼请求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关于交通事故的证据收集是比较专业的,也是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只有充分了解相关的证据才能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

买房子的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这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出于对双方
    买房子的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这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出于对双方利益的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在进行登记备案、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而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买房子时签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房子...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毁约限时搬出怎么办?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毁约限时搬出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有以下两种解决方式:1、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改不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改不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更换办公地点是常有的事,随之而来的就是变更注册地址,很多人会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改不,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接下来,的我们就来告诉您更改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请您往下继续阅读。 一、本地区内更改公司注册地址,先去工商局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

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到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续约。如果续约,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彼此是满意的;如果不续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不能彼此强迫的。那么,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么样的?接下来,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 一、劳...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