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次申请过网贷影响办房贷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多次申请过网贷影响办房贷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多次申请过网贷影响办房贷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正常的网贷行为而且没有逾期记录,那么对房贷没有影响。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不管是网贷还是使用信用卡,产生的贷款逾期记录,都会影响个人征信,而个人征信会影响房贷的申请。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不但可以帮你快速申请到贷款,也有助于日后各种个人的财务行为。逾期记录在还款后5年才会从央行征信系统中消失,时间这么长一定要谨记及时还款呀。《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
    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当然这其实也少不了一些原则。也就是说,实际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遵守法律方面作出的原则性规定。那到底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 您都知道,在医疗活动中...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1.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 ? 夫妻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之分,很多夫妻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不再少数,其中主要涉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本文将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您介绍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依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

·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

·买房子后的网签备案是怎么回事?
    买房子后的网签备案是怎么回事?1.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这个线上过程就是网签和备案中的网签。2.网签和备案中的备案...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

·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 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

·关于我国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
    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

·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重要方面。但地 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只能...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一、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闯黄灯一般现场处罚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