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1、及时注册商标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在国内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注意国际商标注册保护,防止出现商标被抢注而出现的侵权纠纷。2、按需要进行防御注册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使用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以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让将其商标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有效地防止该商标的商标权遭受侵害。3、密切关注国家注册商标动态,进行商标监测商标注册人要密切关注国家工商局颁布的每一期《商标公告》,了解掌握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它的特殊作用在于让社会各界监督商标工作,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保护商标专用权。企业有了注册商标后,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局颁布的每一期《商标公告》,如发现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自己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自己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侵犯了自己其他合法的在先权利的,自公告之日3个月内向国家工商局提出异议,阻止商标局对该商标的核准注册,以免自己的商标权受侵害。4、如发现假冒、侵权行为,应及时处理商标使用人要经常进行市场调查,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消费者协会等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受侵害时,就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迅速、有效地制止、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公司管理部门应向受理机关提交《投诉书》或《起诉书》,同时提供被侵害人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侵权商标的图样、包装、发票、实物等有关侵权的证据。《投诉书》或《起诉书》中要载明被侵权人的全称、住所、注册商标名称及图样、商标注册证明、商标销售情况、侵权发生地、侵权事实、请求处理的要求等内容,配合执法部门迅速、有效地制止、查处商标侵权行为。5、注意积累企业商标的基础资料,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商标的价值和知名度与企业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有密切关系,此外,广告宣传也是商标知名度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企业产品销售、广告合同费用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都是验证一个品牌知名程度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意义。二、与商标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41条第2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2、《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第14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由于与著作权不同的是,商标权需要注册登记成功之后才可以获得,故此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的注册请求,是一种较为保险的保护商标的方式。对于此种注册成功了的情形,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之后,可以拿出商标证要求对方停止实施侵权行为。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n...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有哪些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劳动争议案件既然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审理,自然也必须遵守这些条件。就劳动争议案件来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即发生争议案件的用人单位和...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婚前协议用公证吗
    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很多人在尚未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较多的财富,当然自己自然也不希望这部分财富因为与他人结婚,就变成了共同所有的。因此往往会选择在结婚之前签订婚前协议,就各自的财产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一般婚前协议用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要想公证...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可以申请伤残的鉴定,所以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

·车祸发生后要如何收集证据
    车祸发生后要如何收集证据 一、车祸发生后要如何收集证据 1、人证要找目击者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

·企业贷款购销合同吗
    企业贷款购销合同吗?购销合同能贷款吗?看新闻时会看到这样的新闻,为获得资金周转,企业伪造虚假购销合同,骗贷款,事后无力偿还而事情败露,被捕后获刑等等一些消息。企业贷款购销合同吗?及企业签订贷款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请您阅读了解。据悉,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

·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买卖之前,卖方会想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大概值什么价,而作为买方就会想知道自己花的钱买了此房屋到底值不值,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做房产评估,那么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时什么呢?请从的我们整理的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评估价格的标准什么 对于不懂评估、不了解房...

·物业有权扣留业主钥匙吗
    一、物业有权扣留业主钥匙吗   物业无权扣留业主钥匙。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拒签业主公约或其他原因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自己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了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关系是一种在生活中十分常见的社会关系,它是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有的人为了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有着更高的追求,就和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关系脱离原公司需要签署证明,那么,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劳动关系 1、定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