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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货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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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货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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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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