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
您的位置:首页  »  
 

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指挥和值班、执勤秩序。②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离职守”,指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玩忽职守”,指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指造成重大任务迟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的,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造成武器装备、器材丢失、被盗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等等。③犯罪主体是军队的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指挥人员”,指对部队或者部属负有组织、领导、管理职责的军人,专业主管人员在其业务管理范围内,视为指挥人员。“值班人员”,指军队各单位、各部门为保持指挥或者履行职责不间断而设立的、定期轮流负责处理本单位、本部门特定事务的人员。“值勤人员”,指正在担任警卫、巡逻、纠察、押运等勤务,或者担任作战勤务工作的人员。④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认定是属于过失行为造成的,具体情况下还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最高法对超标电动车醉驾的处罚也是处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超标的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所以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也是依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超标的电动车醉驾一样要坐牢的,因此不要对电动车醉驾不以...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约定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

·入职半天就走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要找一个合心意的工作是很难的,而对于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来说,想找一个合心意的员工也是同样艰难的,像是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员工入职半天就走人的情况比比皆是,想工作者缺公司,公司又缺员工,偏偏这样的情况不是互补,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才造就了这种情况呢?我们整理...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

·公司自动补签劳动合同后员工还能主张双倍工资权利吗?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并且,是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而且诉讼时效是一年的时间,从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计算。   其次,公司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以下情况划分: ...

·哪些破产重整撤回可以使用
    哪些破产重整撤回可以使用 一、管理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在重整期间,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下,管理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在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

·赡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赡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只要赡...

·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拉下线什么罪?
    在现代这个社会,合法集资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可以看到的,因为毕竟在商业活动的时候需要大笔的资金,但是有的企业确实非法集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其中,也有人拉下线,那么,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拉下线什么罪?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拉下线什么罪这个问题以及与...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是很重要的,在提出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对比一下认定条件。那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