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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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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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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一、工程结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二、工程结算怎么审计
  
  1、首先检查施工合同签订的内容,看合同条款的签订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规范的条款不予采纳,例如:执行预算,同时以现在的价格定死,不考虑国家价格变化对就是价格的影响,这样的条款就是超越法律范围,不接受法律约束,就签订了审计也不能认可,还是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结算。
  
  2、审查招标书、投标书的条款,因为这些条款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与施工日记、监理日记、相核对,看有否说做不一致、甚至根本不按照承诺办事情况,类似这样现象当今非常容易出现,也就是说有的为了中标,投标书说的淋漓尽致、尽善尽美、天衣无缝,而施工期间毫无理睬,如有类似这种情况出现,要按照验收规范进行削减工程价款或处罚。
  
  3、严格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真实有无虚假情况,重复计算工程量,例如;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当扣减门窗洞口、梁柱所占体积而未扣。
  
  4、审查预算定额套用的是否合规,有没有就高不就低的情况,例如:构造柱套用框架柱、无梁板套用有梁板定额,由此增加工程造价。
  
  5、工程预算中的取费程序是否遵照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系数,有没有自行抬高现象,例如,“现场经费”、“企业利润‘”其他直接费“都是按照不同企业、不同级别核定的,有没有独自心裁,还是怎么多结算怎么记取情况。
  
  6、材料价差是否遵循物价政策或合同约定结算,尤其按照实际发生结算部分,是否千篇一律,一个价,当然一个是“天价”,例如:在一个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若干次购买水泥,而这些商品淡季价格偏低、货源紧张期间就贵一些,结算时理应各时期用的数量用各时期单价,多少为了多结算,就还是一个价,哪个高就用哪个。总之审计时只要认真对待就不会出现偏颇的情况方生。
  
  三、工程结算属于什么科目
  
  “工程结算”这个科目是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结算”科目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工程工期一般都比较长,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时一般还不具备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把“工程结算”科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过渡替代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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