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
  
  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质保条款,一般有以下条款:
  
  一、保修:
  
  本公司凭随货附上保修单据或直接贴于设备背面上的保修贴纸,提供一年的全免保修服务.
  
  1.经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初步确认为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客户将产品返回,最后确诊为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担往返运费;
  
  2.经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初步确认为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客户将产品返回,最后确诊为非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担将产品返回给客户的运费.
  
  3.没有经过我公司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确认而擅自寄回的产品,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维修: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如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元器件,则仅收取元器件的成本费.免费维修期,产品的来回运费均由客户承担.
  
  三、换货:
  
  对于新产品的故障公司提供三个月的免费换货服务,客户应先将故障产品以物流或快递的方式寄回,本公司收到后再将另一新品寄回给客户.我司承担产品返回给客户的运费;
  
  本公司产品出库前均经过严格的测试,因此新品故障情况相当少见,请操作时务必详阅说明书或咨询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或由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远程协助客户进行操作.在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确认为产品问题后,再将产品寄回我公司,以避免往返上的时间与邮资耗损.
  
  换货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寄回时包装请务必完善,避免运送时造成损毁.
  
  2.产品外观损毁,所附配件或外盒等任一项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3.若设备寄回后经检测确认并非产品故障,而是消费者本身操作疏忽,误以为是设备故障的,则本公司不承担运费.(消费者本身操作疏忽包括:接错线导致设备毁损、使用不慎导致线头断掉脱落、操作错误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等)
  
  四、非产品故障换货:
  
  如果客户对收到的产品外观或功能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产品一周之内向公司申请换货服务.经公司核实后,再将产品返回,公司在确认已返回产品外观无损坏,包装良好,经测试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客户可更换等值的其他产品.对于更换的产品,若其间有差价,则差价部分由客户补上,但公司不以任何形式返还差价给客户.更换后的产品不再享受非产品故障换货服务.非产品故障换货服务产生的来回运费及其它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五、退货:
  
  我公司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7天退货服务,如在收到设备7日内(以快递单号日期为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请及时跟我们的业务员或技术支持人员沟通,经公司技术支持人员确认为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后,再将原完整商品及其内外包装、附配件及出货单以快递的方式寄回本公司.经本公司检查并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退款,来回运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1、退款方式一律采用汇款或转账的方式,请连同退货设备一并附上书面汇款银行全称及账号(必须为收件人的账号,或收件人委托人的账号),并签名以示确认,避免退货人账号书写错误造成退款错误之后续处理问题.
  
  2、产品必须是全新状态且包装完整,请以快递的方式寄回本公司.
  
  3、产品外观损毁,所附配件或外盒等任一项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备注:
  
  属于以下各项之一者,均不在免费全保,换货,退货范围内,即使设备在保修期内,本公司将收取相关维修费用.
  
  1、以上各项均是指正常使用、非人为损坏之情况下.摔机、设备泡水等
  
  2、用户未按设备使用说明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人为故障;
  
  3、用户自行拆机,修理或改装对设备造成的损坏;
  
  4、未按设备使用说明,维护、保管不当所造成的损坏;
  
  5、设备信息不完整,如易碎纸、日期纸被除、损坏或涂改 ;
  
  6、其他不正常使用(主要是电源供电部分或电源品质原因)所造成之问题及故障;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冰雪、雷击、水灾等)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国际贸易合同质保条款有哪些的主要内容,在进行贸易往来的时候,如果涉及到的是设备等商品是需要特别注意质保条款的,因为设备等是很容易发生故障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了解设备的保修以及退换的具体细则,才能使得在购买以后使用的过程中万一出现故障有所保障。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根据公司法及司法实践,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有: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3、...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现实中很多人办理协议离婚都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的,也就让其他人认为夫妻离婚只能是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讲就很不方便,那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劳动关系何时确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何时确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一、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承租的厂房遭受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被排除在外的,承租人可以携带租赁合同等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那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

·一、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一、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现在很多公司迫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必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做法是签订一份为期三个月左右的试用合同,而非真正的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在我们需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不可以造假,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

·怎么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
    只有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的,此时离婚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吗?对于很多人来讲这个问题都是陌生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