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
您的位置:首页  »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有的人觉得父亲从小对自己不好,在长大之后能够自己做主了就想要断绝父子关系。这样是否可以呢?如果法律允许断绝父子关系的话,那么具体的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你是你父亲亲生的话,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能够解除这种亲子关系的。但如果属于养父子关系的话,则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断绝关系。二、如何解除收养关系1、如何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理由如下:(一)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而收养人和送养人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和另一方达不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和有关事实,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作好调解工作,切实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2、如何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关于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问题,《民法典》在第1114条和第1115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时除外。若养子女已年满10周岁以上时,解除收养关系还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对未成年的养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同意解除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此外,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以致无法共同生活时,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收养人已经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解除收养关系无须经过送养人同意。(一)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二)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三)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我国对于亲生父子之间的话,其实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但如果是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话,则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断绝关系。因此具体说到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其实就是指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
    近年来国家房源市场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二套房而出段绞尽脑汁出奇招,竟然想出了办理假离婚证而去购房。就那燕郊来说,燕郊占地较好,交通也比较便利,有些夫妻为了在燕郊购房,想办理假离婚证。但要是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燕郊购房可以办假...

·新婚姻法18条规定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法律所许可的专利方法将直接获得的相关专利产品售出之后,使用、许诺他人进行相关的销售或者销售...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0条的规定,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范围包括直接费用以及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间接费用在内的全部建设工程价款,但不包括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以及因发包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依照《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0条第1款的规定,发包人...

·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少
    离婚纠纷一般都是由于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所导致的,其中抚养权纠纷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抚养权纠纷涉及到的就是对方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后续出现抚养费不足问题的话,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长呢? 抚养费的追讨属于民事案件,它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两方...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割的相关问题,最关心的莫过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主板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主板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一、主板上市: 1、含义: 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企业在国家主板市场上发行上市。 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2、现状: 中国主板市场上市门槛高。虽然中国最新修订的《证券法...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公司法规定当中规定了关联关系的相关事宜,但是关联关系这一名词概念对于不知道其中的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司法当中的关联关系,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关联关联关系的界定 虽然我...

·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最近几年,公安机关查处了一系列非法集资案件,其中有的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集资金额巨大。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司法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上面也是不余遗力。那么,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非...

·延期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延期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主要权利之一,在时效上面可以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像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大部分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性抗辩权。其成立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么延期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延期性抗辩权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